日本的电梯行业管理

 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
  日本的电梯装潢装饰法律法规分3个层次,它们是:⑴建筑基准法,由审议;⑵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由内阁审议;⑶告示,由建设省(现改为国土交通省)发布。
 
  建筑基准法规定了建筑物的建造等申请及确认、关于建筑物的检查、维护保养、特殊材料或结构、电梯、建筑设备的适用、工作设施的适用等。
  建筑基准法施行令规定了关于建筑设备和工作设施的确认申请手续、楼梯尺寸、防火区域、供排水等管线的设置及结构、电梯装潢装饰的曳引钢丝绳、绳轮、卷筒、支承架及导轨的结构、电梯轿厢结构、井道结构、电梯电动机、控制器及曳引机、电梯装潢装饰机房、电梯装潢装饰安全装置、不适用范围、自动扶梯的结构、电动杂物梯的结构、电梯装潢装饰及自动扶梯的结构计算、不需要设应急电梯的建筑物、应急电梯的设置及结构、工作设施的指定、客梯或自动扶梯、需要确认的建筑设备等。
  已发布的建设省告示有:认定贯穿耐火结构防火区域的供水管、配电管等不影响消防的基准、为确保排烟设备有效性的结构基准、设在应急电梯候梯厅的窗及排烟设备的基准、指定应急电梯轿厢及其出入口尺寸的日本工业标准的告示、液压电梯的结构标准、无梯级自动扶梯结构标准、关于电梯厅层门等结构特例告示、指定电梯曳引钢丝绳等的日本工业标准的告示等。此外,建设省还发布了一些通告,如:关于自动扶梯的安全措施、关于高层建筑物的防灾计划指导、关于垂吊物的安全指南等等。
  还有一些其它法令如建筑师法、消防法施行令等也有一些与电梯有关的条款。 2 电梯企业受到的具体管理。
  电梯企业制造电梯要获得制造许可,这个许可由厚生劳动省(原劳动省)发给,没有有效期,但新品种(如更大吨位、更高速度等产品)需要增加许可内容。
  电梯企业在拿到一个项目订单后,先要协助客户到当地政府办理报批手续。政府受理此项工作的业务局并不完全一样,如在东京都,是住宅局受理,大阪、名古屋可能是另外什么局,但共同点是这些局下都设有“建筑指导课”。也是说,负责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部门负责审查电梯建设项目。审查资料由建设方和电梯公司提供,如果符合建筑基准法,可得到批准,然后才能制造、安装。从去年起,又放宽“建筑中心”也可受理此项工作。“建筑中心”是非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大多是政府“建筑指导课”的退休人员。向哪个部门申报由电梯公司选择。
  电梯企业在项目得到“建设指导课”或“建筑中心”的认可后即制造安装,此期间没有任何别的手续可办。到安装完成后再向“建设指导课”或“建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建设指导课”或“建筑中心”派人审查电梯完工后是否符合原方案,如符合,发给合格证书,此时电梯即可交付业主使用。
  按照建筑基准法的规定,电梯交付使用后每年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一般由电梯的维修保养公司检查,检查结果应由该保养公司的具有签字资格的人签字并向国土交通省报告,由日本电梯协议会(安全中心)代表国土交通省发给准用证。签字资格由国土交通省认定,但不能给非本公司保养的电梯签字。